序号 | 投标申请人名称 | 资格审查结果(通过/不通过) |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|
1 | 湖北凯乐仕通达科技有限公司 | 通过 | |
2 | 湖北普罗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| 通过 | |
3 | 长沙华恒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 | 不通过 | 未按要求提供样品,不符合招标文件响应性评审第五点要求。 |
4 | 上海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| 不通过 | 未见WMS标志的特定资质文件,不符合招标文件形式评审第一点要求。 |
5 | 湖北三丰小松自动化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| 不通过 | 未见WMS标志的特定资质文件,不符合招标文件形式评审第一点要求。 |
6 |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| 不通过 | 授权委托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,不符合招标文件形式评审第二点要求。 |
7 | 上海普狄工业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| 不通过 | 未见WMS标志的特定资质文件,不符合招标文件形式评审第一点要求。 |
8 |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 不通过 | 未见WMS标志的特定资质文件,不符合招标文件形式评审第一点要求。 |
9 | 深圳市鸿鹭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| 不通过 | 《投标人声明》没有按照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,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评审标准第四点要求。 |
10 |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 不通过 | 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,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评审第一点要求。 |
11 | 北京伍强科技有限公司 | 不通过 | 未提供营业执照和WMS标志的特定资质文件,不符合招标文件形式评审第一点要求。 |
12 | 深圳中集天达空港设备有限公司 | 通过 |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格审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。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,作出答复前,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。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,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、投诉书等相关资料,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。
异议受理部门(招标人):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